两部门组织开展“5G+智慧教育”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
日前,工信部、教育部联合发布《关于组织开展“5G+智慧教育”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并遴选一批利用5G网络的教育信息化最佳实践和解决方案,培育一批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教育教学创新融合的典型应用,树立一批可复制推广、可规模应用的发展标杆,为推动“5G+智慧教育”创新发展提供经验,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《通知》提出,试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5G+互动教学、5G+智能考试、5G+综合评价、5G+智慧校园、5G+区域教育管理等主要方向。
《通知》要求,试点申报主体包括各级各类学校、电教馆、信息中心、基础电信及信息技术等各类相关企业、科研院所等,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(中央企业可为省级分公司),具有较高的综合实力。鼓励相关单位以联合体方式申报,牵头单位为1家,参加单位不超过5家,牵头单位负责试点项目总体管理和实施,参加单位按照分工配合完成试点项目任务。每个申报主体牵头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。申报项目分为单向类项目和融合类项目,单项类项目限选择1个主要试点内容,融合类项目需同时覆盖3个及以上试点内容。
《通知》明确,申报的试点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项目需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,具有明确的建设和应用计划,提出合理预期目标和成果,且两年内能够建设完成项目任务;项目需充分利用5G网络或技术,具有明确的5G应用方案,能够通过5G等技术的综合运用解决实际问题;项目已开展初步应用,通过试点能扩大应用规模、提升应用效果。
试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。
郑重声明: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,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仅供读者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